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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届企业歌手大赛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我省企业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展现新时代广东企业蓬勃发展的精神风貌和职工昂扬向上的时代风采,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凝聚力与向心力,繁荣企业文化,广东省市场协会特举办“粤企好声音”——广东省首届企业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名称 “粤企好声音”——广东省首届企业歌手大赛 二、 大赛主题 唱响湾区· 振兴粤企 三、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市场协会 冠名单位:(待定) 协办单位:广东省相关行业协会、主流媒体等(待补充) 支持单位:各地相关企业(待补充) 四、 参赛对象 广东省内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的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的在职职工。参赛者需提供有效的在职证明材料(如工牌复印件或企业盖章的在职证明等)。 说明:专业院团在职歌唱演员、职业歌手谢绝参赛。 五、活动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8月-12月(分阶段进行)。 初赛:8月1日-9月30日(网上报名时同步提交比赛视频)。 复赛:10月20日-11月20日(具体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 决赛:12月18日(初定,具体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 地点:广州市剧场或音乐厅(具体待定)。 六、比赛方式 (一)初赛阶段 形式:线上比赛,选手网上报名时同步提交比赛视频,选手清唱1分钟,自选曲目(健康向上、风格不限)。 (二)复赛阶段 形式:线下比赛,选手完整演唱自选曲目(时长≤5分钟,搭配伴奏)。 (三)决赛阶段 形式:线下比赛,选手完整演唱自选曲目(总时长≤5分钟,搭配件奏)。 (四)评分标准 声乐技巧(40%):音准、节奏、音色; 舞台表现(30%):情感表达、台风; 曲目契合度(30%):内容积极、符合主题。 七、报名与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选手进入“广东省市场协会”公众号提交报名表及初赛演唱视频。 (三)流程: 初赛阶段(报名同时提交比赛视频):评委以参赛者提交的视频评选出100名选手进入复赛。 复赛阶段:以网络投票+评委评分形式产生,票数前16名选手进入决赛。 决赛阶段:以网络投票+评委评分形式产生。 八、比赛规则 (一)曲目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弘扬正能量; 不限唱法(美声、民族、通俗等均可),独唱或小组唱(不超5人); 初赛、复赛曲目可以相同,决赛必须更换曲目。 (二)时间限制:初赛视频不超过1分钟,复赛、决赛不超过5分钟。 (三)伴奏形式: 初赛以清唱形式; 复赛、决赛可使用伴奏带(MP3格式)或现场钢琴等乐器伴奏; 不得使用原声带伴唱。 (四)初赛仅为视频评审。 (五)复赛、决赛评分:评委评分+网上投票得分的形式: 1、评委评分(占总分的80%) 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选手进行打分:声乐技巧(40%)、舞台表现(30%)、曲目契合度(30%)。 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选手的最终评委得分为:取其他全部评委的平均分×80%。 2、网上投票得分(占总分的20%) 网上投票以票数计算,票数最高的选手获得满分(即网上投票部分的最高分)。 其他选手的得分按比例计算。网上投票占总分的20%,票数最高的选手获得20分,其他选手的得分为: 网上投票得分=(选手票数÷最高票数)×20。 最终得分计算:评委评分+网上投票得分。 九、 奖项设置 金奖1名:奖杯+证书+奖金10000元; 银奖2名:奖杯+证书+奖金5000元; 铜奖3名:奖杯+证书+奖金2000元; 优秀歌手10名:证书+奖品; 优秀组织奖(单位)16名:证书+奖品 。 十、 参赛要求 (一)参赛曲目内容需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参赛者须保证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 (三)专业院团在职歌唱演员、职业歌手不得参赛,违规者取消资格; (四)参赛者须遵守大赛各项规则,服从组委会安排。 十一、相关说明和组委会联系方式 (一)本次大赛不向参赛选手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参赛选手在参加现场比赛环节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产生的肖像、影像、声音等资料的版权权归组委会所有,可用于大赛宣传推广; (四)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市场协会所有; (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市场协会; 联系人:陈璟宏 020-85587976,13580596894(微信同号) 李佩瑜 18502038981 (微信同号)